遗策(一)_雄兔眼迷离笔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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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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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洪流中多翻滚几下,免于被撞的粉身碎骨。但是,它永远逃不出洪流。

  酒囊又空了一个,薛凌将酒口朝下抖了抖,确实是一滴也没有了。顺手扔地上,高喊了一句:“再拿五袋来”。她五指张开,高举着手臂,唯恐这里的狗听不懂。

  为什么成了这样呢?酒还未送过来,薛凌趴在桌子上怔怔的想。来这个鬼地方,自然是求着拓跋铣办事的。可直到昨晚之前,她都认为自己犯不上求谁。天下之事,尽在胸间。便是尊如拓跋铣,也并不需要她低声下气的许之于利。相反,只配被自己捏住不得不为。

  如今方知道,她曾经抓住的那一切,原只是刚好在手里停留。便是她把手张开,也不会溜走。而她真正想要的东西,就和十二岁那年的兔子没什么区别,嚼碎了吃到肚子里,也并不属于自己。

  接过老板递来的酒囊,薛凌又拔了一只塞子。入口的味道有些小小的奇怪,但她此时已经有了七分醉意,并未感觉出来。待到反应过来不对时,抓剑的手已经不太听使唤。

  刚刚转了个身,薛凌只觉颈间受到重击,转而眼前一黑,便人事不醒。晕之前都没来得及看到是谁,唯一的念头是:居然在这狗地方栽了两次。

  石亓一看薛凌被打晕了过去,从人群里飞快的窜出来冲着手下喊:“你那么急做什么,她迟早得自己晕。”

  虽听起来像是责备,语气里却全是兴奋,亲自把薛凌抗在了肩上往外走。他从薛凌出门就一直跟到现在。但是由于在梁国跟薛凌交过手,迟迟都没拿定主意如何抓住这个杂种。跟下人说的是要活口,实则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为难,他怕打起来伤了人,不是伤了薛凌,是伤了谁都不好。

  胡人街上没有马车,只能将就着把人搭在马上往回走。他和大哥还得在鲜卑呆几天,所以,人暂时得藏起来。

  想到这,石亓就忍不住的要笑。他终于抓住了这个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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