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满座黑榜无人动(两章连更求月票)_一世之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二百八十章 满座黑榜无人动(两章连更求月票)

第(2/3)页

难以找到,而若花费巨大代价,又得考虑对方的气运很可能让自己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欢喜菩萨端坐莲台,但周身上下都透着慵懒,轻笑一声:“奉典你一把年纪了,还这么猴急,等我将话说完嘛。”

  她一颦一笑皆是风景,顾盼生姿道:“不考虑狂刀短时间内再做突破之事,那我们就来推断他目前的实力。”

  “能勾动**。挑起内讧,本身就说明他的实力不凡,有类似心魔的功法,而极恶天魔肯定是被他生擒,这才能瞒过魔师。在座有几位保证能办到?”

  众人互相看了一眼,觉得肯定能做到这点的只有神秘莫测的生死无常宗宗主“幽冥帝君”,发问的当代欢喜菩萨本人,以及执掌本派神兵的欢喜庙方丈,而且他们“肯定能做到”还是沾了神兵的光,若不然。宗师在半步法身面前还是有保命逃走希望的。

  沉寂之中,奉典神使最先开口,苍老沙哑得让人头皮发麻:“既然狂刀有类似心魔的功法,肯定是预先寻找到机会影响极恶的心灵,让他主动踏入陷阱。重重布置之下,自然不难生擒,若让本座觅得类似机会,同样可以。”

  光凭三言两句,他就近乎还原了孟奇得手的场景,姜是老的辣!

  不少黑榜排名靠前的左道巨擘闻言微不可及点头,战斗之事,不是比较境界比较功法就能决定的。天时地利人和都很重要,如果能创造出机会或导入比较理想的状况,自家也有望生擒极恶天魔。

  “好吧。极恶天魔之事先略过,那么谁能短时间内杀掉哭老人?”欢喜菩萨笑语盈盈,暗香浮动。

  此话一出,众人皆是沉默,地榜三十三位的外景巅峰,不遇上法身高人或者半步法身手持神兵。极端难被杀死。

  “若是哭老人身边有内应,关键时刻突然暴起。两相夹击,也不是不可能杀掉他……”外形沉稳如岳。实际狡诈如狐的幻灭天魔微微皱眉,这是纯粹从刺杀的角度来讲。

  但他说着说着就没能说下去,根据如意天母的消息,当时哭老人是与萨仁高娃联手,趁六欲真佛被漆黑怪剑杀意震慑的机会,一击成功,换句话说,除非萨仁高娃是内应,否则没谁能暗害哭老人。

  “会不会是大罗圣女祭出了真空令帮忙?”当代欢喜佛用眼神询问奉典神使和掌灯神使。

  掌灯神使摇了摇头:“法王没被借用力量。”

  “真是狂刀在极短时间内杀死的哭老人,还是大罗圣女做的?”一位长生教高层祭司依旧不太相信。

  “魔师已明确说是狂刀。”欢喜菩萨只半边脸有酒窝,“并且我知道他杀哭老人那一刀的名堂,也只有那一刀才能如此干脆利落,杀哭老人如杀鸡狗。”

  “什么刀法?”掌灯神使等宗师齐声发问,不弄清楚这一刀,他们觉得自身会寝食难安,生怕哪一天就步了哭老人后尘,那可是地榜排名三十三位的真正强者!

  欢喜菩萨有意吊胃口,也有意泄露孟奇之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容光焕发般道:“狂刀虽也使剑,但剑法向来弱于刀法,而他刀法主要分成三个路子,一是刚猛霸道之路,以部分神霄九灭和霸王六斩为核心,掺合了自悟的阴阳流转意境,免得刚极易折。”

  神霄九灭?霸王六斩?素女道在狂刀手上吃过亏?难怪了解得如此详细!奉典神使等人没有流露惊色,但各自心中难免有所起伏,难怪狂刀刀法强横,原来是得了部分神霄九灭和霸王六斩的传承,真是让人嫉妒和害怕,不可小觑!

  欢喜菩萨抿了抿嘴道:“二是他在无字碑悟出的那一刀,以快与无物不破为核心的一刀,不似法身胜似法身,从而衍化出种种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

  “三嘛,就是少林逆刀,阿难破戒刀法。”

  这两点众人皆知,安静听着。

  “他杀哭老人那一刀便是阿难破戒刀法最后一式沾因果。”欢喜菩萨终于说到重点。

  “他竟然练成了这式无解之刀?”狡诈深沉如幻灭天魔都忍不住脱口而出,少林立派以来,能真正练成阿难破戒刀法的高僧少之又少,基本都有破戒后又重新入门的经历,而能练成最后一式“沾因果”的那就更加少了,五指可数!

  在座多位强者只闻无解之名,从未见过。

  “不对。”说话的是年纪最大的奉典神使,他沉吟道,“沾因果确实无解。先杀人后还果,但所有因果加身,肯定承受不住,同归于尽,而狂刀还活得好好的。”

  他年轻时有幸见过一位少林老僧以沾因果这刀与某位左道前辈同归于尽。

  欢喜菩萨娇笑两声:“狂刀所练的破戒刀法似乎与少林所藏不同。另有奇遇,更加可怕,得到如来神掌总纲后,他才勉强练成。”

  佛门武学神通都能归于如来神掌,就像“唯我独尊”是“他心通”的源头,分外克制它一样。“阿难破戒刀法”归根溯源也是如来神掌。

  她再次环视一圈,声音轻缓道:“狂刀的沾因果只有最重的因果加身,未必承受不住,未必了结不了,而且谁也不知他有没有别的奇遇。能劈出两刀三刀。”

  “而在座各位,谁有相应的因果秘术或宝物抵御?”

 

(本章未完,请翻页)
记住手机版网址:m.yourenxs.net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